公告丨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残疾评定医学鉴定流程
发布时间: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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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间流程
至当地村委会/社区进行网络登记→至医院找到相关医生进行网络核实→医务科盖章→交回当地领表处
残疾鉴定手续办理地点、电话
肢体类(包括外伤、脑梗、脑出血所造成的的肢体残疾):
评定医生:邓光红 、陶云川
咨询电话:0877——2035527
言语类:
评定医生:尹绍莲(儿童)(主院区周五门诊)
咨询电话: 0877——2618007
评定医生:罗劲松
咨询电话:0877——2079692
智力类:
评定医生:尹绍莲(主要评定医生,周五门诊)鉴定8岁以下儿童,8岁以上只能初筛,建议找到尹医生后详细咨询 咨询电话: 0877——2618007
精神类:
评定医生:刘晓英(主要评定医生,周一到周五,节假日休息)、 李娟
咨询电话:0877——2035120
视力类:
评定医生:易绍艳(主要评定医生,周一门诊)、王哲宇
咨询电话:眼耳鼻喉科0877——2023185
听力类:
评定医生:雷家彦(主要评定医生)、苏柯铭
咨询电话:眼耳鼻喉科0877——2023185
残疾鉴定须准备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与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的,提供监护人的户口本即可;如申请人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的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及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社区(村)证明等其他关系证明材料);
2.申请人小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3.申请人既往病历(住院或门诊),相关X光片、CT片或核磁共振片、法医鉴定书等有关证明残疾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4.申请人如有低保证、特困证的请携带;
5.残疾人鉴定表;
6.根据情况还需提供关于鉴定所需的其他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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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门诊部
编审 /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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