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杏林 | 您有一封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2-09-07
阅读量:3715 次
发布来源:
金秋九月,金桂飘香
天气渐凉,节气渐浓
即将迎来传统的中秋佳节
3天小长假!
紧跟着,全国人民欢庆的国庆节!
7天黄金周!!
周六续班的你也显得精神饱满!!!
激动与失落,双重心情间杂
我能正常休...
我要打苗...
我要医疗救护...
我要值班...
我要坐门诊...
2022年的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院纪委特推出廉洁提醒,并向恪尽职守、默默奉献、节日期间仍坚守岗位的医务人员和干部职工们,致以节日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真诚道一声您们辛苦了!

“身正邀明月,清廉庆佳节。”明月自古就被赋予干净无暇的寓意,秋高气爽,挂在朗朗晴空,更显清明高贵。 廉不廉,看自律;洁不洁,看过节。在中秋团圆的日子里,请您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违规收受节日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特别要对“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变异礼金提高警惕;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严禁组织、参与公款吃喝、“一桌餐”等隐蔽吃喝和变相公款吃喝等,拒绝参加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

四、严禁组织、参与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铺张浪费等;

六、严禁酒后醉后驾驶,搞“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等;

七、严禁违反公共秩序;

八、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党纪红线★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疫情期间,须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月到中秋分外圆,绷紧廉洁这根弦
喜迎中秋与国庆,不碰红线清风延
八项规定是铁律,心存敬畏好作风
聚餐聚会莫忘纪,公私分明心中记
监督执纪扫四风,违者必究不落空
警钟长鸣时清醒,幸福快乐到永久
文字 / 纪检监察科
图片/网络
编审 /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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