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新型冠状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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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来源: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开具新型冠状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告知书
市民朋友们: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为新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疫苗是控制和预防传染病流行最有效的方法,也是预防传染病最科学、最经济的措施。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中机发3914号)及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组〔2022〕-23号《关于印发玉溪市60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指引的通知》的通知,现将开具接种新型冠状疫苗接种禁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具禁忌证明的地点及时间
地点:新型冠状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门诊设在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区(太极路12号原矿业医院)。三院新冠疫苗接种期间在预防接种门诊开具;三院未接种新冠疫苗期间在急诊内科门诊开具。
时间:8:00-12:00,14:00-17:30。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明细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生开具的病情证明(需盖医院病情证明专用章);
3.相关疾病的就诊资料及相关治疗信息,方便建立个案档案存档。
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
1.对疫苗成分及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过敏者。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既往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
4.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5.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患者。
7.淋巴瘤和白血病患者。
8.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病情未控制,激素用量大于每天 20毫克,或者正在应用大剂量免疫制剂的患者。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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